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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 款 条 件
持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下列人员:
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;城镇复员、转业退役军人;大中专毕业生;从事二、三产业就地就近创业的农民;由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小企业;劳动密集型小企业。
期 限 额 度
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二年。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 10万元,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。小企业安排就业人员20人以下一般不超过50万元,安排20人以上一般不超过100万元。安排就业人员必须签订一年以上固定期劳动合同。
创业贷款经办银行
信用联社:3057526
农业银行:3051773
宁夏银行:3723010 3722991 3722995
担保中心:3052601